大河口乡

多伦县大河口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

 
     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编制本指南,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(网址:http://www.lyjubaopen.com/dlgovmeta/bmxzgk/xzzf/dhkx/zfbgkml/)查阅,也可以在大河口乡政府办公室索取。

  一、 主动公开

  (一)公开范围。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大河口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
  (二)公开形式。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。公共查阅窗口地点:大河口乡政府办公室。

  (三)公开时限。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,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。有特殊情况的,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。

  二、 依申请公开

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。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  (一)受理机构。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大河口乡政府办公室,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天9:00-18:00;受理机构联系电话4820202,电子邮箱地址:biyuxun@163.com

  (二)申请形式。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,请填写《大河口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本见附表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:

  1、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下脚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
  2、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

  3、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、税费缴纳、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。本机关不受力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  (三)申请处理。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。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,将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、不准确、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,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。具体答复方式如下:

  1、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本机关已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  2、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将告知申请人理由。

  3、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,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

 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,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三、监督与投诉
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为依法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,投诉电话:4868024、4820202,通讯地址:大河口乡政府。接待投诉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,每天9:00-18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